香港抱养政策最新-香港抱养政策最新消息
自己有孩子还收养了孩子,随迁香港时可以一起随迁香港?
如果您已经拥有自己的孩子并且希望将他们随迁香港,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的孩子必须符合香港的入境要求,并且已经获得了香港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您需要申请办理与孩子相关的居留权手续,并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如果您已经收养了孩子,并且希望将他们随迁香港,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的收养手续必须符合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并且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收养证明文件。
您需要申请办理与孩子相关的居留权手续,并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对于随迁的限制和规定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香港入境事务处或相关专业机构。
夫妻团聚申请香港定居流程和时间?
1.首先是双方在香港婚姻登记处取得《拟结婚通知书》,登记处受理展示15天后可以拿婚姻纸《结婚证书》305港币。呵呵这点比不了我们,我们这边9块钱。
2.回来大陆对方公安局涉外婚姻报备,并且尽快在入境科室递交单程申请(夫妻投靠团聚)。
3.双方需共同回来,照相、问话、盖手印及签名。
4.以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第一天开始打分算起。每天0.1分。比如张小姐2016年1月1日和香港老公在香港登记结婚,那么在内陆入境科申请赴港定居就由这一天开始算起。每天0.1分一年后也就是36.5分,4年后是146分,这个时候内陆会考虑安排批准事项了。
港人申请内地子女流程?
香港居民在内地收养孩子,办理流程有: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和按要求如实填写《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交验3张彩色照片(规格为33×48),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外2张随表附送。
3、交验养父母的香港居民***。
4、交验养父母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提交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4月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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